关于开展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评审材料申报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各县(市)、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2〕19号),为做好我市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材料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内容要求
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好成果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学术团体和各级教科研机构及其教师和有关人员,均可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成果内容、条件和形式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和个人申请
单位和个人申报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二)评审推荐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2022年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三、申报材料
申报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需提交如下材料:
1.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填报事宜的说明见附件4;
3.教学成果报告(一式三份);
4.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5.推荐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须提交《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或成果验收证明材料,见附件5,一式三份)。组织鉴定部门应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组织应由本领域专家5-7人组成,该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的专家和主要完成人不得担任鉴定组织的成员。如有2018年1月1日后通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鉴定或验收的教学成果,推荐单位可不再进行重复性的鉴定,但须将有关的鉴定书或验收证明按要求上报;
6.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须提交反映成果的视频材料光盘(一式两份);
7.教学成果如为教材的,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上述材料2-7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正反两面。除本文规定的推荐材料外,不再接受其他材料。如确有其他必要的反映成果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并在《推荐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其中材料1-5同时提交WORD或WPS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1219116529@qq.com。
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区域内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统筹指导,坚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原则,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特别是分管校领导要亲自指导,组织力量对成果申报材料进行总结、提炼、论证,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2.鼓励支持组建成果申报协同体(团队)联合申报。鼓励区域内及不同区域间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专业、专业群相同或相近原则,组建校际协同体联合申报;鼓励职业学校(职教集团)与行业企业开展实质性紧密合作,组建校企协同体共同申报;鼓励打破职业教育不同学段壁垒,大力推进职教一体化发展,组建中、高、本职业学校协同体共同申报。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不符合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存在权属争议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4.请各单位和个人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处。其中材料1-4、7于2022年4月28日前提交,材料5、6于2022年5月10日前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教学成果。
联系方式:李庆丰,电话:0551-63505163
电子邮箱:1219116529@qq.com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3: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
5: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doc
6:安徽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单位信息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